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文章来源: 作者:会计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学期

收费标准

    

学费

省重点高中

(四星级高中)

840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通价费〔2000137号,苏财综〔201073

 

 

 

代办教材

(含磁带)费、

高一

360

苏价费〔2010336号、通教基〔201816

1.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高二

510

高三

100

作业本费

80

社会实践活动费

高一

50

  苏价费〔2010336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高二

50

高三

0

校服费

高一

120

通价费〔2011248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高二

100

高三

0

  宿 

500

通价规〔20121

1.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的标准收取。

2.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伙食费

 

按实收取

 

1、按照《南通市直普通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通教财〔20163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免除学费及住宿费。

2、按照苏教办﹝201514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学校联系人:                        电话:

投诉电话

南通市物价局:12358      

南通市教育局:85215746   

             

 南通市天星湖学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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