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教师师德规范要求

文章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1、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中始终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传播违背教育法规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爱岗敬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教书育人,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3、关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主动服务学生,一切为学生着想。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时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耐心细致,平等沟通。

4、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丰富个人学识,提高教学技能,笃行严谨学风,恪守学术道德。

5、廉洁从教:弘扬奉献精神,不参与有偿家教,不收取学生或家长的钱物,不强制学生订阅任何资料。

6、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加强道德修养,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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