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南 通 市 天 星 湖 中 学

关于调整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200861日正式实施,为了加大《禁毒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学生对《禁毒法》的知晓率,根据上级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对原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进行如下调整: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

长:徐新民

副组长:陈锦善、朱卫东、唐进华

员:葛红军、李永强、耿 建、

敏、黄丽萍、管仲贤、

曹俊飞、黄夏炎、吴冬杰、

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政教处、团委共同负责。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校长室

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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