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通教安[2009]28号

关于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2009年12月7日晚21时许,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下楼梯时,因学生人数较多、楼梯狭窄、在一学生跌倒之际骤然引发拥挤踩踏,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的惨重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因湘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清华对校园踩踏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免除其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按程序免除其教育局局长职务,并在查清事故的基础上,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

目前时令进入冬季,为使全市学校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故,确保全市学校的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要结合年终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创建区域教育现代化检查验收时机,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大行动,要以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把当前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用强力的措施、明确的责任、严格的奖惩作为整改隐患、杜绝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来。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职、深入一线、深入学校,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督查排查行动有力推进。对因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位的,首先要追究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重点检查排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在综治、公安、消防等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面部署、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确定重点目标、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排查,实现安全隐患的全面整改。

1、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对照《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地方标准》,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学校建筑是否经过消防验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应急灯是否能亮;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是否超过有效期,消防水是否正常;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寄宿学生的宿舍、教职工办公室、居住房间等场所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特别是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教职员工、学生是否受到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学校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等。

2、重点排查学校学生管理安全隐患。全市各学校要严格检查是否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坚决执行规范办学的“五严”规定,是否有超时限上课、补课行为,是否有利用节假日违课上课补行为,是否有晚自习延时行为。对晚自习学生的管理是否做到自始至终,特别是在学生晚自习结束以后,有学校领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安全及时回归宿舍。对学生在学校的时空,要有管理、监控,不能处于放任自由状态。全市各类学校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是否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24小时在校值班并履职。

3、重点排查冬季交通安全。全市各学校要对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情况全面掌控,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沟通,杜绝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等不安全车辆上下学。学校车辆是否及时纳入校车管理,能否做到定期检查检测校车的安全性能,校车实行专车专用、专人驾驶,使用校车专用标志。学校周边的道路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等是否完善,是否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等。

4、重点排查校舍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本地区本学校校舍的安全,经检查评估确认为危房的,要立即在房屋周边树立醒目警示标志,设立警戒线,防止学生靠近;有作为人员居住场所的要立即撤离居住人员;严禁将废弃、停用的校舍、库房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立即封闭并着手组织拆除属危房而废弃、停用的校舍、库房。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要严格按照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督查排查、整改情况要登记造册并跟踪督办,领导要亲自看到、亲自走到,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对因责任制不落实、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隐患的,或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要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的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适时给予预警信息,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并根据季节特点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当学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时,学校主要负责人在及时组织有效处置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对于因瞒报、漏报、迟报或误报突发安全事故信息而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将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安监处,电子邮箱为:youlong915@163.com。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

 

主题词:学校 冬季安全  紧急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8日印发

(印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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