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教务处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5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全校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形成强有力的安全工作教育合力。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开发区安全工作精神,教务处落实以下目标责任。

一、教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与各相关教研组长、相关实验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五严”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工作制度,配合学校搞好综治工作。
2.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体育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理化课防止化学药品灼伤以及安全用电等。
3.一旦发现发生紧急事件,立即组织人员做好保护救治学生、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工作。

4、管理好办公室办公物品,确保办公设施正常使用,有效服务于教学。不得随意外借。教学相关资料及时分类、归档,加强管理,妥善保存,不得遗漏、丢失。做好实验器材的保管和整理工作,做好教学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登记重要物品的借用。

5、不得随意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并监督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动员学生或私自征订教辅资料。监督教师按时上下课,杜绝课堂上没有教师的情况。

 6、督促教师严格依法施教,认真履行职责。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情况,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者要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确保试卷印刷、运送、分发、保管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8、建立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考试突发事件,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能力。

9、组织考试要做好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保障考点环境清静安全,交通畅通,秩序井然,尽可能为考生考试提供文明、安静、舒畅、和谐的考试环境。
三、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务主任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主管校长:                       教务主任:

                                2010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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