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教职工安全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4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确保一方平安”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为使我校长期保持稳定、安全、团结、祥和的局面与氛围,以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稳步提高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要求我校全体教职工及家属必须做到:

    一、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二、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励精图治的精神,以为学校贡献力量为最大光荣,以损坏学校利益为最大耻辱。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全心全意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切忌玩忽职守和敷衍塞责。

  三、服从学校的集体领导,有问题找学校解决,有意见到学校反映,不能擅自扩大事态,不能越级上访,更不能波及学生。

    四、教职员工要加强政治学习,洁身自爱,自觉抵制落后思想和糜烂生活方式的腐蚀,不违法犯罪;不准参与迷信、打架、斗殴、卖淫、嫖娼、赌博、走私、吸毒和贩毒等违法活动。

    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注重教师形象。关心爱护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辱骂、体罚学生,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费或罚款。不准把异性学生单独叫到家里谈话、辅导等。

    六、教职工要顾大体、识大局,互相理解、团结协作、公平竞争、以诚相待,不搞阴谋诡计。夫妻和睦、邻里团结,不准拉帮结伙,拨弄是非,不准吵架、打架。

七、注意安全用火;严禁乱放烟花爆竹,保证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教育小孩不要玩危险游戏。

教职工签名:

2010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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