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落实“减负”的工作要求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落实“减负”的工作要求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近年市教育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构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关于深化课程改革,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的十项要求》等文件,全面推广了“阳光体育活动”,明确了关于课业负担、体育运动时间的基本要求并多次开展了督查活动,“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发挥好学生、家长的“减负”监督者作用和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现根据我校 关于“减负”情况的问卷调查,明确我校关于“减负”的工作努力方向: 1、晨读(晨会)时间为6:50,上午放学时间为11:30,下午上课时间为13:50,下午放学时间为17:35,晚自修开始时间为18:30,晚自修结束时间为21:30; 2、学校每周安排的课节总数为40节; 3、初中每周有三节体育课,高中每周有2节体育课,各个年级每个星期有一节体育活动课; 4、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5小时,高中非毕业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2小时,高中毕业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2.5小时; 5、每学期学校统一组织两次考试,即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 6、保证每天睡眠时间为8小时; 7、寄宿生早晨有晨间锻炼,时间约为20分钟,每天上下午都安排有大课间,时间约为25分钟,一天活动的总时间超过1小时;并且晨间锻炼和大课间都有精心的安排与组织; 8、老师上课前做好精心的准备,不提前上课,不拖课。 9、老师精心挑选习题,作业及时批改、及时评讲。 10、由于寄宿生每两周回家一次,其中在校的一周双休日,学生在教室自习,任课教师到班辅导答疑。学校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补课。 11、学校组织的考试不排名次。 12、学生的教辅资料依据学生、学生家长的意愿,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由学生自己购买。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08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