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通人才办〔2018〕2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以下简称《改革实施办法》)、《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6号)要求,现就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管理办法》和《改革实施办法》执行。

(一)申报对象的范围

全省各类组织(含中央驻苏单位、部队)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申报人必须要全职在岗,柔性引进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二)申报对象的条件

1.基本条件

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第三层次增选对象中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20%。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同一个人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同时申报。

2. 根据《改革实施办法》,有关领域和评价标准进一步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有学术造假、职业道德失范等方面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

二、选拔数量

根据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目标,全省拟增选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0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00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500名左右。第一、二层次不作名额分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南通增选10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管理办法》和《改革实施办法》执行。

1、组织申报。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 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4:00。各类材料需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需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交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或市有关牵头部门,由各归口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2、资格审查和初审。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请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初审推荐,报省人才办。

3、专家评审。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邀请评审专家对推荐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有关部门或省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选拔推荐报省人才办。

4、审议报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评审结果,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评审结果,报省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水印纸质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所有复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申报书注意事项:①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②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信息要填写准确。③归属部门要填写南通市委组织部(人才办)。④学习和工作简历从大学写起,要连续完整。⑤近五年成果是指2011年以来取得的,文字表述格式按照附件2内容⑥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要人才单位同时对思想道德作出评价意见。

(2)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入选人才计划或工程证书、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证明、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统一装档案袋,并打印材料袋封面,贴于档案袋上。

4、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各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于4月10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邮箱);于5月2日、6月5日前将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地址: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719室。

联系人:蔡佳辰,85098533;黄紫,85098539,邮箱:ntswrcb@163.com

 

附件:1.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名额

2.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3.江苏省“333工程”改革实施办法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名额

单  位

名额

单  位

名额

海安县

10

开发区

10

如皋市

10

市直农水系统

10

如东县

10

市直教育系统

10

海门市

10

市直卫生系统

10

启东市

10

   市直宣传文化系统

10

通州区

10

国资系统

5

崇川区

10

市属高校

10

港闸区

10

其  他

5

 

注:1.国资系统包括市属国有企业,牵头部门为市国资委。

2.市直农水系统包括市农委、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农发局下属事业单位,海洋水产研究所,沿江农科所,牵头部门为市农委。

3.市直教育系统包括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牵头部门为市教育局。

4.市直卫生系统包括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牵头部门为市卫计委。

5.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社科联、文联下属事业单位,牵头部门为市委宣传部。

6.市属高校包括南通理工学院、南通职业大学、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开放大学,牵头部门为市委教育工委。

7.“其他”是指以上未涉及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属部门推荐1名人选。

8.原市直企业纳入所在地推荐范围。

9.按1:1比例上报,不得超报,对超报部分不纳入评审。


 

附件2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市(部门)(盖章)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码

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大类(必填)

2011年以来主要学术、科研成果(350字以内)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已获其他人才工程情况(省级以上)

推荐省“333工程”层次

备注

 

 

 

 

 

 

 

 

 

 

 

一、获科技奖励
1、x年获国家科技进步x等奖,排名第x;
2、x年获江苏省科技进步x等奖,排名第x。
二、主持科研项目
1、x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三、发表论文及著作
1、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Cell)发表论文x篇;
2、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x篇、EI收录论文x篇;
3、出版专著x部。
四、授权专利
1、授权发明专利x件(第一发明人x件),成果转化应用取得直接经济效益x万元。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x件(第一发明人x件)、外观设计专利x件(第一发明人x件)。
五、获人才及荣誉称号
1、x年获国家xxx;
2、x年获江苏省xxx;
3、x年获南通市xxx。

 

 

 

 

 

注明:1.专业大类(必选),共八类:①海工装备及纺织、机械制造类;②化工环保及新材料、新能源类;③电子信息软件类;

④医药卫生类;⑤农业畜牧类;⑥文化社科类;⑦教育类;⑧其他类。

      2.“已获其他人才工程情况”是指获得省级以上的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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