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有偿招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中职学校有偿招生的通知》和南通市纪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和市体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招生行为为目标,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招生纪律,积极回应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招生问题,为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治理内容
    1.招生学校发放推荐费、介绍费、宣传费、信息费、招生奖金等费用的;
    2.生源学校工作人员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的;
    3.参与买卖学生信息的;
    4.委托中介机构、校外人员参与招生的;
    5.接受招生学校宴请或接受宴请的;
    6.其它应当认定为有偿招生行为的。
三、治理时间
    2017810—830

四、治理形式
    1.接受明查暗访:南通市教育局组织督查队伍,不定期对招生学校、生源学校进行明查暗访。
    2.落实信访核查:领导小组受理信访举报,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直查快处,同时建立督办制度,明确规定整改内容、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和推进学校有偿招生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将专项治理落到实处,做好宣传工作,发放告家长书,并通过班级联络群大力宣传,同时和责任教师签订规范招生、拒绝有偿招生承诺书。
    组 长:徐新民
    副组长:陈明华  朱卫东  葛红军  邵海兵   

 员:吴冬杰  单冬旺      曹俊飞  张建峰  缪爱民

            各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2.强化责任落实。制定禁止有偿招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有偿招生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学校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层层落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禁止有偿招生工作机制,将遵守招生秩序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认真受理群众对有偿招生的举报投诉,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在治理的同时,还要从规范管理、创新制度、健全机制入手,不断探索治理有偿招生的新途径。
    4.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纪工委电话:83596998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纪委电话:89052669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1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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