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24号)精神,我局组织了2017年上半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网报现场确认、体格检查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1066人通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3人体检不合格不予认定。现将2017年上半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