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行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食药监食监〔2017〕4号)和《开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要求,决定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专项检查迎查工作。
二、强化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认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饮食安全知识,规范食品安全自查行为,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常规工作,提升工作实效。结合各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对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做好台账资料和实地检查的准备工作。台账资料需重点注意: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中要有食品安全的体现;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聘书及责任书;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体现;学校对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或会议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培训记录、基本信息资料;所有商品的供货材料等等。实地检查请对照考核细则逐条落实到位。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单位分别使用相应《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记录并按规定处置。检查同时按《开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对学校进行评分。检查分组及时间安排如下:第一组:中兴分局(16-17日),小海分局(20-21日),竹行分局(22-23日)第二组:园区分局(16日),新开分局(17-23日),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2月16
附件:
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s/ntjjjskfq/2017/2/201702161724218667.doc
2《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