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教育管理研修培训班
二、项目编号:ntkfqjspx2016006
三、项目预算: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科研院所,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要具有区域培训的经验,提供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文本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培训方案。
五、确定方式
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后供应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2:00。
2、确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社会事业局根据报名情况组专家组评定,确定供应商。由社会事业局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培训协议书,按计划培训。
地点:南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1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施 玲 电话:0513-83596082.
附件: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2016年南通开发区教育管理研修班项目需求说明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重要思想,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及南通市对教育管理者培养的要求,帮助教育管理者建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明确新时期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提高教育管理者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促进工作能力提升,为开发区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育管理队伍。
二、培训对象
南通开发区教育管理者20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29至12月3日,共5天。地点:南京、合肥、苏州
四、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要求,量身定制,设计开发适合教育管理者发展需要的培训专题。(培训主题:核心素养专题培训、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国际交流专题培训)。
五、培训形式
1.专题讲座:系统学习教师发展领域的研究成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2.参观学习与互动研讨:通过参观样板学校,听取学校经验介绍,组织互动,促进学员提升业务素养,开拓事业视野。
六、培训要求
1.培训专家由一线教学名师、教科研专家及高校教授组成,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2.大学教授或特级教师不少于5人。
3.组织参观省内异地名校至少1所,省外2所。
七、供应方职责
1.按照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培训方案按时授课,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如邀请专家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合适人选。
3.安排好培训所需的场地、短途交通等事宜,协助做好住宿安排和长途交通。
4.配备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