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填报志愿备忘

文章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8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2016年高考填报志愿备忘

 

今年,我省继续采用动态口令卡方式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自行上网填报,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要针对志愿填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同时科学地做好分流工作,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完成。 

一、组织管理

1. 组织和管理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⑴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考生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和动态口令系统的管理,发放《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由于教育部今年下达招生计划的时间晚于往年,预计公布计划招生的时间将会适当推迟,与此同时,考生拿到《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的时间也将比往年有所推迟(请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考生如果需要知晓有关院校的招生情况,为填报志愿提前作准备的,可以先登录有关院校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实际的招生计划以我院公布的为准。

⑵ 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⑶ 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或报名点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包括密码重置和补卡),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⑷ 各中学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报名点)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监控和督促

使用动态口令卡填报,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以自主修改志愿,这将给志愿填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同时网络安全、网络拥堵仍是我们最担心的问题。各市要总结去年采用口令卡填报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同时,因此,填报志愿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情况,不得麻痹大意。

按照规定,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因此,各市、县(市、区)招办要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尽量减少修改志愿的次数,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一天(即分别为7117:007291700),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3. 培训和准备

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确保组织实施到位、人员落实到位、设备保障到位。

4. 宣传和指导

各地高度须重视志愿填报工作,加强学习和培训,克服经验主义,积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包括:填报志愿的时间、流程和注意事项、口令卡使用办法、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院校专业安排的排序规则和方式等。

 

二、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分七个批次依次进行

⑴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共包括八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专业);

第三类:航海院校(专业);

第四类: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第五类: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

第六类: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计划等;

第七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八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上述第一到第六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⑵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⑶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⑷ 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⑸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⑹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⑺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2. 志愿设置

⑴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 5 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⑵体育类

我省体育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⑶艺术类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志愿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3. 院校服从志愿设置

⑴ 在文理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了“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院校,可以填报10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代码,否则视为不服从。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顺序、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投档。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该批次该类别所有的院校和专业

⑵ 在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了“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院校,可以填报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代码,否则视为不服从。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顺序、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投档。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该批次该类别所有的院校和专业。

艺术类院校服从志愿,只适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

1.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各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如下:

 

填报

阶段

填报对象

填报志愿批次

填报时间

第一

阶段

填报艺术类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的考生

填报艺术类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

6月27日—29日

17:00止

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除外),以及文科类、理科类本一、本二院校志愿

627—72

1700

建议30日前完成

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除外),以及文科类、理科类本一、本二院校志愿

627—721700

建议30日开始上网填

第二

阶段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

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本三、高职(专科),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7月26日—30日

17:00止

 

2. 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准考证背面):

 

填报阶段

填报批次

填报时间

(当日9:00-15:00)

第一阶段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院校)

7月11日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

7月14日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

7月17日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7月20日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

7月23日

第二阶段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

8月5日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

8月9日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

8月13日

 

四、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的有关政策规定

1. 志愿填报规定

⑴ 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⑵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⑶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⑷ 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2. 投档规则

⑴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报考有关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学院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对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以及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规定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被有关高校退档后,按其高考成绩和所填平行院校志愿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⑵体育类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和考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必测科目成绩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⑶艺术类

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传统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达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考生必测科目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艺术类院校的投档、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五种:

投档办法:

①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使用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对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④对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⑤对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和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进行录取。具体详见院校的招生章程。

 

3.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按高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执行。

⑴ 文理类考生档案投到院校后,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

先等级后分数: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投档分排序。

另外,高校也可在上述办法基础上,采取其它排序办法。

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无论采取哪种办法,均须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录取时严格执行招生章程。

⑵ 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以及考生文化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体检结论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⑶ 艺术类院校(专业)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一般有以下几种:

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或按专业分录取;或按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后录取,具体情况见各校的招生章程。

艺术类要求双合格的专业:对于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相关院校校考专业的录取(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此外,有些院校招收的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院校也要求考生双合格,考生必须查阅院校的招生章程,并按院校的要求办理。

 

五、填报志愿流程

1. 填报准备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挡说明》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结合考生本人的文化成绩和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部分招生院校联合考试”(简称“编导联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三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2. 模拟填报

考生于6月12日至16日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通过填报志愿网站查询供模拟填报的招生计划(非正式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模拟填报志愿,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正式填报志愿时的初始密码仍为准考证号。

3. 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4. 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准考证号)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出现红色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该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警告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出现绿色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有相关要求,考生须查阅有关院校(专业)报考说明或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

网上填报后,必须立刻提交,系统才会保留志愿信息。

5. 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00时(即分别为7月2日17:00时和7月30日17:00时;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文理科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以及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院校志愿的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时)。

6. 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

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或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7. 打印志愿表

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陆志愿填报网站,打印本人志愿表。各市具有批量打印考生志愿功能,打印权限由各市自行管理。

 

六、志愿填报的一些特殊要求和特殊情况

1. 飞行员

飞行学员在招生录取方式上有些调整,对考生的文化成绩、心品测试和相关身体检测的得分进行综合加权进行录取,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前期已将相关政策对参加全面的考生进行了说明。与往年一样,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考生不需要网上填报志愿,由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提供符合录取条件的名单,直接投档和录取。

2. 提前录取批次相关情况说明

 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三类招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考生可以兼报。

 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类至第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在第一至第六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八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院校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例: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军事类院校计划,征求平行志愿可以改报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25个省扶持的经济薄弱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只招收户籍、学籍等符合报考条件,在当地就读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⑷ 经批准,中国科学院大学和上海科技大学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公布在提前批次,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并入选的考生。根据学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提前批次投档。

⑸ 根据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从2008年起录取内地考生时不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投档(小高考A加分政策奖励分照算)

⑹经批准,我省从2016年起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旨在为全省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面向省内部分地区考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只招收户籍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3 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

⑴ 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的考生, 626日前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拟报考军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6月27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心理检测。628日-71,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等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林匹克体育中心47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军检。要提醒考生,今年军事院校执行本二线招生的院校很少。

注意:2015年起军校招生政策做了调整,不再限定应届毕业生,只限定年龄17—20周岁。体检标准放宽。投档比例调整为1:1。

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院校的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不得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公布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的院校计划中,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不得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⑵ 高考成绩达到拟报考院校所属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及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相关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30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

⑶ 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7日-28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地址: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填报上述类型院校。

4. 公安类、航海类专科

安排在高职(专科)院校批次录取,原来对身体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不变。其中,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铁道警察学院专科批次可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文化成绩要求由省公安厅与学校共同确定。

5. 宿迁学院招生计划

宿迁学院部分专业以宿迁学院名义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宿迁学院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同时,还有部分专业以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生,毕业后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联建招生计划和宿迁学院招生计划均公布在宿迁学院及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代号(1598)下,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按照民办院校收费标准收费。

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和以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如考生填报专业服从时,表明愿意服从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和以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

    6. 空乘类专业招生录取

今年,空乘类专业继续在文理科招生,考生经相关院校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填报空乘类专业志愿(部分院校无需面试、体检,需要面试、体检的院校名单将公布在考试院网站)。其中,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3所院校单独组织面试、体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南京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等10余所院校采取联合测试方式,使用江苏省空乘类专业联测成绩。

考生填报省外院校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在同一院校志愿下同时填报该院校的非空乘类专业(无需面试、体检的院校除外)。如果考生拟同时填报某院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则须使用平行院校A、B、C、D、E 5个志愿中的2个,分别填报。例如,考生既报考中国民航大学(招生代码3205)专科批次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等空乘类专业,又同时报考民航运输等非空乘类专业,则必须使用平行院校志愿A、B、C、D、E 5个志愿中的2个,如:“A. 3205中国民航大学,空乘类专业”;“B. 3205中国民航大学,非空乘类专业”。

7.关于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今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院校在我省开展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计划公布在高职(专科)批次。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在我省招生对象为男生。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直接办理入伍手续。

省军区组织的体检、政审、面试另行安排

8.经批准,我省从2016年起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培养适宜医学人才。面向省内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只招收户籍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关于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普高考生注册入学分两轮进行。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第一轮:8月16日至18日

8月16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17日8:30-18日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8月18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8月19日至20日

8月19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20日8:30-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8月20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八、其他相关说明

1. 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填报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 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我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时,还将公布相关批次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高校志愿。

3. 为进一步加大高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增强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有效性和针对性。2016年,在公布体育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时,同时公布体艺类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名,即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音乐类考生公布专业分排名,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公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之后的总分排名情况。

4.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将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汇总并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注意认真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关要求。

5.关于查分。25、26日公布成绩,27日考生申请报学校,27日17:00前学校、县、市招办网上逐级审核上报。

6.《军校政审表》。25日前考生填写、盖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一栏,26日前由学校汇总《军校政审表》交县(市、区)招办,招办汇总造册后报县(市、区)人武部审核。27日-28日(市区、通州为27日上午8:00,海安、启东下午14:00,如东、海门28日上午8:00,如皋和全市女生下午14:00)到南通大学主校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2张1寸证件照参加心理检测和体能测试。

30日上午,南通地区男生;7月1日上午,全省女生参加省军招办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和面试,军检站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B1层47号停车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体格检查表

7.体检复检。部分未作结论或体检不合格者,考生根据治疗情况可申请复检,须提供书面申请、病情证明、体检表及体检站结论,6月30日前完成大市审核工作

8.填报志愿宣传咨询。6月26日南通大学一阶段咨询会,7月24日南通职大二阶段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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