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送卷会备忘

文章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2016年高考送卷会备忘

 

在各级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招考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已全部安全、顺利结束。全省263个标准化考点、11198个标准化考场秩序井然。各地考试组织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一起责任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失密泄密事件,未发生一起群体舞弊事件。高考各科目试卷难度总体平稳,考生和社会反应良好。

一、考试情况概况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高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强化试卷安全保密管理、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考风考纪建设以及考生综合服务保障。教育、公安、交通、保密、城管、供电、城建、卫生、工商、无线电管理、气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为高考组织实施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016年,我省共为84名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了相应的合理便利措施。

考试期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无线电管理局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组,在省高考指挥中心联合办公,现场指挥和巡查全省高考情况,并做好及时、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总之,2016年考试期间非常平稳、有序,出现的个案问题,通过集体研究,也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我省高考评卷工作继续委托南京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承担。考试结束后,各科目网上评卷工作将全面展开。预计将于6月25日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与往年一样,6月27日至7月2日,我省考生将网上填报第一阶段录取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将从7月6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至8月下旬结束。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前一段时期,因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调整2016年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安排,我省部分学生家长聚集上访,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妥善、有效地处置了部门学生家长聚集上访问题。针对部分高考学生家长的诉求,省教育厅承诺做到“三个不减少”和“三个确保”。

考试招生计划调整舆情发生以来(10多个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5月31日,教育部由专门召开了高考安全稳定的视频会(三位部长讲话),会上,袁贵仁部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招生计划调整舆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为了此事,一天内两次做出重要批示,还三次圈阅了有关部门的、地方的工作报告。总书记重要批示强调:要做好各方面工作,不可草率大意;预防影响稳定的负面发酵,要承担各岗位职责。刘云山同志两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中宣部、网信办、教育部,要关注跟踪有关舆情,积极主动引导舆论,对有关招生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评估,及时发出正面声音;对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信息,要严密管控。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商请各地各有关方面,齐心协力,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共同将中央的政策落实好,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地也应守土有责,做好群众的疏导解释工作,要严防各种负面信息和舆论发酵滋事。刘奇葆同志、孟建柱同志、郭声琨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袁贵仁部长在总结时讲到,对一个舆情事件,总书记在一天之内两次做出批示,几天内五次审阅了有关情况报告,这种情况,过去极少有。中宣部、中央维稳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门,都分别采取了紧急措施,专门开会、发文、部署安排。

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是我们丝毫不能松懈,不稳定因素依旧存在,我们后续的工作中稍有疏忽,还可能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引发群体事件,例如,目前对于试题的评价舆情也很多。从考试结束到招生录取结束,有一系列关键节点,如:计划公布、分数线公布、志愿填报、录取结果发布等,都涉及到考生切身利益,可能被再度炒作,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各地除了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外,还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口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置。省委宣传部对此也作了内部部署,各市要主动联系当地宣传部门对本地的媒体进行管控,统一按照全省官方口径对试题分析、计划公布、分数线公布、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进行正面宣传和解读,积极宣传今年将确保本地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稳中有升等政策,严防误解误读。

三、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

1.认真做好“三个不减少”和“三个确保”的宣传解读。“三个不减少”为:一是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中招收江苏学生的总规模不减少,二是本一本二等各批次招收江苏学生的计划规模均不减少,三是重点高校招收江苏学生的总计划不减少。“三个确保”为:一是确保江苏考生本科录取率进一步提高,二是确保江苏考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增加,三是确保江苏考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为做好上述承诺落实工作,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在今年的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中,重点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求我省各地方高校坚决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专项计划任务。二是要求我省各地方高校今年跨省计划除完成国家专项计划增量外,其余常规跨省计划总数一律不超过去年。国家专项计划增量部分省教育厅通过增加计划。在省内有多个批次招生的学校,省内计划相比去年的增量要合理统筹批次安排,确保本校各批次计划与去年相比不减少。三是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积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在苏招生高校今年在我省投放的计划与去年比不减少,并尽可能增加投放计划。特别是积极争取省外“985”、“211”高校在江苏不减少并尽可能增加投放计划。

2.认真做好2016年招生录取政策微调的宣传和解读。

(1)调整少数民族照顾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进一步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的要求,2016年起,我省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此项政策调整,已经在2015年招生工作意见中公布。强调:省属高校的范围。

(2)调整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录取办法。2016年,艺术类招生办法已经公布,今年的主要变化为:一是音乐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二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部分招生院校实行联考,对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省统一划定文化和专业的省控线,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用“文化+专业”的总成绩,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3)优化平行志愿设置。为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风险,有效提升平行志愿投档满足率,提高普通高校招生的满意度。2016年,增加考生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数,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数原为3所的,全部统一设置为5所。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公办本科第2小批,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1小批,高职(专科)第1小批。

(4)优化细化投档同分排序规则。为减少同分进档考生人数,降低考生被退档的风险,2016年,对同分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细化完善,在原辅助排序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分与附加分之和,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按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辅助排序项: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优化直招士官投档办法。2016年国家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计划须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精神,为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 2016年起,直招士官计划调整到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

(6)优化面向普高学生的注册入学流程。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文件已经公布,2016年普通高中学生的注册入学继续实行按专业注册录取,注册轮次由三轮调整为两轮。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由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即注册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二)进一步做好填报志愿的部署

1.组织管理

志愿填报工作由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工作(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的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与数据安全,负责全省密码和动态口令系统的管理以及《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的发放工作,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以及考生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地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以及考生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时间安排

1)平行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第一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资格线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17:00)。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考生如果同时获得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人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具体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截止到17:00)进行。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2)征求平行志愿填报。

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时间表,请详见考生准考证背面。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3.填报流程

(1)填报准备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相关内容以及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挡说明》等重要材料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部分招生院校联合考试”(简称“编导联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三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

6月12日至16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正式填报志愿时的初始密码仍为准考证号。登录后,考生可在估分、估等级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

供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网站查询。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志愿之用,实际招生计划以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为准。

(3)填写草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4)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填录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立即进行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志愿信息时,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出现红色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该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警告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出现绿色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有相关要求,考生须查阅有关院校(专业)报考说明或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

(5)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时有效。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6)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

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级招生办申请密码重置或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关于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17:00。

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填报志愿资格,或者同一类型两所以上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5.关于几类招生计划的说明

(1)乡村教师计划

2016年,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新增“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对于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院校志愿。在提前本科批次,执行本二线,依据志愿,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2016年起,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简称“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院校志愿。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依据志愿,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由部分省属参加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11所)承担。地方专项计划执行本一批次最低省控线。其投档、录取规则与我省现行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有关规定相同。高校对考生提出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等级和分数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6月20日前,有关县(市、区)完成有资格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高校志愿。

(4)定向培养士官计划

根据军动〔2016〕21号文规定,2016年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3所高职(专科)院校在我省招收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和专业志愿,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志愿在第二阶段填报,面试、体检工作将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关于部分院校(专业)填报要求

(1)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院校的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不得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2)公布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的院校计划中,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不得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3)考生报考省外院校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4)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和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填报时,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志愿填报。

(三)关于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

1.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下同)的考生,须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6月26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拟报考军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6月27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心理检测。6月28日-7月1日,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等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林匹克体育中心47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军检。

2.凡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及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相关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30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

3.凡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 于6月27日-28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地址: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另外,《成绩复核办法》

各位主任(院长)、同志们:我们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填报志愿期间,要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妥善保管。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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