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高招生录取办法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调查问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调查问卷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主要内容,推进高考阳光工程,营造诚信考试氛围,我院编制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调查问卷》。请各市招考机构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调查问卷工作是深入宣传2015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县招考机构及有关中学要从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高考的高度,重视调查问卷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和工作部署,让每一个考生都能参加问卷调查,了解掌握我省有关招生政策,遵守个人承诺,诚信参加高考。

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调查问卷组织的总协调,各市、县招考机构负责本地区考生网上答卷的组织与协调,各中学(报名点)负责具体组织考生网上答卷工作,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环境,帮助解决在网上作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应届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网上答卷工作,往届生及社会人员由报名地招生办负责组织网上答卷工作。各市招考机构须要求所辖县(市、区)招考机构和有关中学组织全体考生,认真学习《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5〕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和指导考生登陆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独立作答调查问卷。

四、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市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考生网上答卷。具体时间安排为: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为5月20日至24日,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为5月25日至30日。省教育考试院每天负责汇总考生网上作答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各市。各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和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网作答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全省所有考生须在5月30日前独立完成答卷。有关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务员、校领导及各级招考机构工作人员也须完成网上答卷。

五、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陆系统作答问卷,全部作答完毕后方可提交。考生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评判其对错并显示答对率。同时,系统将自动显示考生答错的题目及正确选项,供考生学习和加深理解。每一份问卷选项均由计算机随机生成,请各地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六、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调查问卷汇总统计工作,对各地的答题质量和在此次调查问卷中发现的较为集中的问题及时汇总并通报各地,以便各地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宣传工作,确保2015年我省平安高考顺利完成。

 

 

 

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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