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空军选拔高中生 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

通知

    

 

 

 

招南〔2014〕16号

 

       
 

 

二○一五年空军选拔高中生

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

 

各有关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5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就做好宣传动员、预选报名和初选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之间出生,参加2015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不限。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二本分数线以上,本人自愿,家长支持。往届生不在招生范围。

二、检测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2月4日,学生在站检测时间为半天,上站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各地市具体检测时间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宣传动员是提高招飞质量、完成招飞任务的关键环节。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台、报刊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支持空军招飞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党团组织和班主任作用,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及召开班会等方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激发青年学生报考积极性,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资料、自荐条件等材料,帮助学生了解空军招飞的有关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需具备的政治、身体、心品、化等条件。

今年,南京选拔中心继续派出宣传人员深入部分重点中学,协助招办、学校开展招飞宣传,请各地市招办积极协调学校,统筹安排好宣传动员日程,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报名推荐。主要由地方招生部门及中学组织实施。报考学生按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主任推荐后,所在中学对学生文化、学籍及现实表现情况逐一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县(区)、地市招办审核验收后,作为推荐对象。

(三)设站初选。选拔中心在相关地市设立检测站,各地市招生部门协助初选组选设检测和文化考试场所(体育馆、实验室、大教室等宽敞封闭场所),合理协调各学校学生的上站日程并反馈南京选拔中心组织计划科(电话:025-80875437,邮箱:nkzfjhk@163.com)。

初选体检合格的学生现场参加英语、数学笔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明显不优以及未参加文化笔试的学生,不得参加下步的检测选拔。

四、学生需带物品

(一)高二期末成绩单(学校大排榜复印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填写后的《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

五、几点意见

一要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完成空军招飞任务是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要以对国家、军队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要及时将招飞检测的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通知学校,防止迟检漏检。各中学要在宣传、告示栏和教室板报内张贴有关招飞宣传资料,校领导要集中毕业班男生进行专题动员。初选组到达前,请地市招办协助联系、安排检测人员食宿,准备好检测场所,检测期间地市招办负责封闭场所,维护检测秩序。

二要掌握标准,慎重取舍。各单位要在充分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籍审查、“五查”摸底和报名推荐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实事求是,不得限定报名人数,更不能限定参检人数指标。要按照“五查”标准认真把关,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可以先保留准其参加初选,以免造成误淘,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明显不行的坚决不送,提高送检质量。各中学要对参检学生有关情况和各项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出具的证明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防止发生问题。

三要明确要求,确保安全。上站前要召集参检学生进行动员教育,明确途中安全、在站纪律等具体要求。同时,请带队上站的领导和老师协助做好学生在站的管理和思想工作,确保参检学生上站愉快,检测顺利,离站安全。

 

附件:1.二○一五年空军招飞初选日程安排

2.二○一五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

 

 

                     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选拔  高中生  飞行学员  初选  通知

抄送:空军招飞局。                   (共印120份)

 承办单位:计划科     联系人:陈华亮     电话:025-80875437

附件1

 

二○一五年空军招飞初选日程安排

 

分阶段

分组

检测站

检 测 组
到达时间

学 生 检 测 时 间

备  注

 

 

 

(10月9日-23日)

一组

镇江

9日下午

10月10日

 

扬州

11日上午

11日下午-12日上午

 

泰州

12日下午

13日

 

南通

14日上午

14日下午-15日

 

盐城

16日上午

16日下午-17日上午

 

连云港

17日下午

18日

 

徐州

19日上午

19日下午-20日

 

宿迁

21日上午

21日下午-22日上午

 

淮安

22日下午

23日

 

二组

常州

9日下午

10日

 

无锡

11日上午

11日下午-12日上午

 

苏州

12日下午

13日

 

宣城

14日下午

15日-16日上午

 

青阳

16日下午

17日

池州、铜陵、黄山

芜湖

18日上午

18日下午-19日

 

马鞍山

20日上午

20日下午

 

滁州

21日上午

21日下午-22日上午

 

合肥

22日下午

23日

军校大学生

备注

1.未设站的地市学生就近上站。

2.检测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每半天检测量安排80-120人。

 

 

 

 

附件2

 

二○一五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

体重:50KG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E字表为5.0)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色觉:无色盲、色弱;

无文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睛角膜手术者、佩戴OK镜治疗者;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者;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二、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思想进步,历史清白,忠诚老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志愿献身空军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四、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估分应达到各省(市)2015年二本线,考虑到个别学生文化成绩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可在综合审查把关的前提下予以暂留,参加南京选拔中心文化初选考试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不再保留;所学外语必须是英语和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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