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空乘类专业招生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空乘类专业招生公告

 

2014年起,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空乘类专业(含空中乘务、动车乘务或高铁乘务、国际邮轮乘务及空中安全保卫,下同)按文理科招生,考生经相关院校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填报空乘类专业志愿(无需面试、体检的院校除外)。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方式

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3所院校采取单独组织面试、体检的招生方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等20所院校采取联合测试方式,使用江苏省空乘类专业联测成绩进行录取。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有意报考空乘类专业的考生,须于7月1日—3日(截止17:00)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填报报考信息,7月4日—7日至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面试,具体事项及体检地点由测试院校另行公布。

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18日前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报考空乘类专业的测试合格考生,须根据江苏省2014年《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下册)》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于7月26日—30日期间,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省外院校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同时填报该院校的非空乘类专业(无需面试、体检的院校除外)。如果考生拟同时填报某院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则须使用平行院校A、B、C、D、E 5个志愿中的2个,分别填报。例如,考生既报考中国民航大学(招生代码3205)专科批次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等空乘类专业,又同时报考民航运输等非空乘类专业,则必须使用平行院校志愿A、B、C、D、E 5个志愿中的2个,均填报3205中国民航大学,并将其中1个院校志愿用于填报空乘类专业,另1个院校用于填报非空乘类专业。

 

 

 

附件:1、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空乘类专业联测公告

  2、中国民航大学2014年空乘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空乘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

  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空乘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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