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开发区广场舞三级(含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进社区活动
二、项目编号:ntkfqty2016001
三、项目预算:5.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体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科研院所,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要具有区域培训的经验,提供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文本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培训方案。
五、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4日17:00时。
2.确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社会事业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磋商专家组进行磋商打分,确定供应商。由社会事业局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培训协议书,按计划培训。
地点:南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1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季春华 电话:0513-85924355.
附件: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2016年南通开发区广场舞三级(含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进社区活动需求说明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庆祝第八个“南通体育日”, 促进我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与普及,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1.每个点各单位组织周边社区不少于50人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在一线从事全民健身指导工作,有广场舞运动基础,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适度可放宽到65周岁)以下或者取得三级以上广场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
三、培训时间
2016年8月至9月,共六个点。
四、培训内容
第一天规定曲目教学;第二天,规定曲目教学和自选曲目教学;第三天,广场舞动作创编方法及示范和考核。
五、授课老师要求
具有广场舞培训经验的教师不少于2人。
六、供应方职责
1.按照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培训方案按时授课,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如邀请专家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合适人选。
3.安排好培训所需的场地、食宿等事宜。
4.配备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